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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五项措施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犯罪

  发布时间:2010-06-07 09:47:06


    一是深刻分析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成因和教训,认真总结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制意识。

    二是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育费、抚养权纠纷以及学校、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

    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防止因司法不公不廉、执行不力、作风粗暴等原因诱发当事人不满情绪,或者心理扭曲采取极端措施。

    五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提高调解效率,注重调解质量,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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