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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工送来感谢信

法官帮忙讨薪水 民工送来感谢信

  发布时间:2003-12-24 09:25:05


    12月23日清晨,一位年逾花甲的老汉手里举着一张用大红纸书写的感谢信,贴在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大门口,感谢民一庭法官周志恒伸张正义,使老汉拖了近一年的工资纠纷案办事圆满解决。

    老汉姓张,今年64岁,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人。2000年张老汉在郑州某铸造厂打工,主要给厂里做精密铸造技术的工艺工作,由于厂里工资发放不及时,到2001年元月厂里拖欠了张老汉工资1688元,厂里的会计王某以个人名义给张老汉打了一张工资欠条,但在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张老汉多次到厂里去讨要工资,但却得不到任何答复。无奈之下,张老汉于2002年12月26日一纸诉状将该铸造厂起诉到金水区人民法院,但由于起诉主体有误,承办此案的法官对张老汉解释说:由于王某是以个人名义打的欠条,而且欠条上又没有盖公章,只能告王某,告单位不合适。建议张老汉撤诉后,重新起诉。张老汉听从的法官的意见,于2003年7月再一次向金水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令王某返回工资款及其他费用共计2118元。

    承办此案的周志恒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张老汉,耐心细致地向其了解了案情经过,从法律的角度向张老汉详细介绍地案件的审理和谐和必备条件,在了解了老汉家中的实际困难后,周法官不顾严寒,冒着风雪,骑着自行车去查资料、取证。在办案过程中周志恒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最大限度地维护民工的自身权益,终于使张老汉如数拿到了自己的工资。捧着这来自不易的工资,张老汉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张老汉亲自写了感谢信,谢谢金水法院培养出来象周志恒这样一心为人民着想,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公务员。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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