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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福利当作诱饵 称给领导“送礼”行骗

  发布时间:2010-06-04 08:33:32


    为了骗取钱财,农民何双成冒充机关工作人员,以购买福利品为诱饵,以给领导“送礼”为理由,以流窜作案的方法,先后骗取两家水星家纺店老板现金7000元。6月3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今年31岁的何双成,系河南省济源市的一位农民。为了“巧妙”骗取钱财,2009年12月24日,他来到河南省孟州市规划局门口,冒充自己是规划局工作人员,以该局购买福利品,需要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焦作市温县某水星家纺店老板王某现金2000元后逃匿。2010年1月6日,何双成来到登封市建设局门口,冒充自己是建设局工作人员,以同样手段骗取新密市某水星家纺店老板李某现金5000元后逃匿。2010年1月7日,何双成来到荥阳市电业局门口,再次冒充荥阳电业局工作人员,对上街区某水星家纺店老板赵某实施诈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双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愿认罪,部分赃款已被追退,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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