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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 伪造证件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0-05-28 15:30:18


    张某和杜某均为河南省登封市农民,张某生性聪慧,在街市经营一家照相馆。2008年初,受利益驱动,张某开始尝试着“提高技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件,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杜某发现张某“生财有道”,于是很快和张某沆瀣一气。截至2009年3月,张某以其照相馆为依托,在没有取得特种行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私自配制的刻章机、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伪造居民身份证24个供他人使用,伪造毕业证1份供他人使用。其间,为使伪造各种证件的技能更加熟练,张某还刻制国家机关印章19枚,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38枚,结婚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机动车驾驶证、居民户口本夹页、房屋产权证等10余份进行练习。杜某参与伪造居民身份证10个。

    近日,张某被登封市人民法院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和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刑罚,杜某被同时追究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刑事责任。

    为了赚取蝇头小利,就不把聪明用到正道上,坑苦了别人,也害惨了自己,真是得不偿失。面对审判时旁听的群众,张某和杜某告诫大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勤劳实干能致富,歪门邪道难发家。          

    相关链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属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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