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网上聊天发生口角,因哥们呢受欺负怒火难平出手致人伤,法院判其受刑两年六个月。今日,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石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石阳,男,巩义市芝田镇人,现年21岁。2009年4月10日下午,石阳与朋友铁某、闫某上网聊天时与崔兴华因为网络游戏的问题发生口角,石阳觉得朋友受了他人的欺负,心中怒气难消,遂纠集铁某、闫某等十余人于当晚20时许,在巩义市北山口镇北山口村口将崔兴华打伤,致使其头部受伤。2009年4月12日晚,石阳又出于哥们义气帮朋友张某将与其有矛盾的苏文明打伤。事发后,石阳的家属已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石阳则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其他同伙也获得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经审理,本院认为石阳结伙随意殴打他人,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