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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挣钱回家摆阔偷车 不会开撞墙被捉获刑

  发布时间:2010-05-25 10:52:27


    打工一年没有挣到钱,高某觉得回家后十分丢脸,在一家厂门口见一轿车钥匙没有拔掉,根本就不会开车的高某为了回家不失面子,竟把车打着,没有想刚开有两米远就撞到了墙上,被办事回来的车主逮了个正着,他还狡辩称开车玩玩。5月25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 000元。

    高某是河南内乡县农民,今年24岁,2009年初,他只身一人到新郑一家化工厂打工,平时不注意节省,到了去年春节准备回家过年,高某才发现自己只节余了300元钱,打工前向亲朋好友吹嘘一年他能挣一辆小汽车,顿时感觉回家没脸见他们。

    2010年2月2日11时许,高某在新郑市西关一个厂门口,见厂门口路东停了一辆红色上海大众轿车,门口没人,他好奇向轿车里看,发现车里也没人,轿车钥匙还插在车上。高某根本就没有开过车,只在书上掌握一点驾驶理论知识,但向亲朋好友炫耀的虚荣心使他来不及多想,把车门拉开,准备将该车偷回老家。高某把车打着火,往前开了两米准备调头,结果方向打得太慢,一下子将车撞到前边的崖头上。高某准备倒车,却不知哪个是倒档,他正在车里坐着,这时车主过来一把拉住他,,高某却说玩的,就想下来逃走,结果被车主识破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高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以对其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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