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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抢好时辰 大打出手致人伤

  发布时间:2010-05-25 10:48:41


    本来是一场喜剧,却因为旧风俗变成了一场闹剧。常春鹏,巩义市人。2007年10月2日上午常春鹏的朋友李虎(回郭镇人)结婚,常春鹏与赵华伟等人去帮忙。当接到新娘返回回郭镇时,在芝田镇后泉沟加油站附近与另一结婚车队相遇,双方都想赶在好时辰前到家举行婚礼,因此僵持不下,谁也不想让路。当常春鹏乘坐的车赶到争执地点时,他看见赵华伟已与对方厮打在一起,由于对方人多,赵华伟见形势不妙遂跑走,只剩下常春鹏一人。这时一十七、八岁的男青年跑过来拿石头砸向常春鹏,致使其头部受伤。常春鹏见自己受了伤顿时怒火涌上心头,也拿起石头砸向那名男青年,但没有砸到,于是便拿出自己用钢条磨成的匕首,猛刺向那名男青年,当时常春鹏并不知自己将那名男青年刺成了重伤。由于常春鹏自己伤势也比较严重,他随即去往回郭镇一小诊所包扎治疗。

    几天后,赵华伟告诉常春鹏那名青年受了重伤,常春鹏怕自己承担刑事责任,遂与赵华伟商议如何赔偿,赵华伟说自己没有钱赔偿,常春鹏认为自己没能力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于是跑往郑州金水区一小工程队打工。2010年4月23日,常春鹏回到巩义,在巩义汽车北站停车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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