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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停了 市民状告电信赔偿炒股损失

  发布时间:2010-05-24 08:35:52


    政府要拆迁了,家里的水、电都还没有停,网络却率先停了。不过,让郑州市民朱先生气愤的是,长达近一个月的网络断停,竟然导致自己操作的股票未能及时卖出,造成了一万多元的损失。在和电信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朱先生一纸诉状将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起诉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分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据朱先生的称,2010年1月份,已经炒股十年的朱先生来到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的一个营业厅里办理了宽带入网手续,并且一次性的交纳了一年的网络使用费。协议签订后不久的3月25日,朱先生所在的小区接到了拆迁的通知。“这水和电都还没有停,结果电信公司在既没有通知也没有公告的情况下,就将我们小区的网络主线在4月3、4日的时候给拆掉了。”朱先生感到气愤不平。

    4月26日,在发现网络接通没有任何希望的情况下,朱先生想到不能白白花费网络使用费,就只好到电信营业厅报停。“我一直忙着搬迁的事情,后来在5月11日搬迁的时候发现我的股票已经损失了4万多元了,我起诉的这些损失只是计算到了4月26日我报停网络的时候。”朱先生谈及自己要求的赔偿数额,这样告诉记者。

    “我去找他们问,他们就说这是政府拆迁导致的,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而且我打他们的投诉电话也没有人理。所以,我干脆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我的合法权益。”5月20日下午,朱先生向金水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依法受理了朱先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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