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追求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有效地促进法院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该院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重大问题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同时将接受人大监督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等制度,细化了接受人大监督的有关工作事项,拓展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促进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该院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并选配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人大建议和承办人大代表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及其它联络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拓宽渠道,从而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同时,该院重视做好办理人大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的一些热点难点案件,院领导主动向人大汇报和沟通,加强对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及时办理、回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在人大和法院之间架起了一座牢固的高架桥,在人大的关心、理解与支持下,上街法院的各项工作得以更加顺利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