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惠济法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会议。副院长慕宏伟对此项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干警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落实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重要体现。
二、建立绿色通道,注重优先办理。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审理和优先执行五个优先原则,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要求快审快执,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
三、加强案件排查,澄清案件底数。对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要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台帐,确保进入诉讼环节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责任到人,确保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四、启动联动机制,提高保护能力。加强与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的联系与配合,积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纠纷案件,提前介入,靠前办案,努力提高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司法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组织法官深入企业、机关、学校和街道社区现场,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