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昨日,案件的被告从遥远的湖南湘西打来感谢电话,盛赞案件承办法官千里调解解民忧,不愧是人民的贴心人。其实,该案的成功解决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郑州高新区法院大力推行的巡回审判制度。
案情是这样的:2007年5月,罗某因为购买宇通客车向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向银行借款二百三十九万元,但没能按时足额还款,郑州某担保公司按照向银行提交的《担保承诺函》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罗某还款严重逾期,银行要求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另外,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和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一起向郑州某担保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一旦担保公司对罗某履行了担保责任,它们两家公司将承担反担保责任。2010年3月底,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垫结清了罗某的贷款。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担保公司向郑州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罗某偿还原告所垫付的本金共计二百一十二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另外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对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的抵押车辆20台具有抵押权,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和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对罗某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被告罗某系本案另一被告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公司的主营是湘西凤凰的旅游运输业。之前,罗某与宇通公司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最近可能出现了资金危机,一直在逃避原告和另一被告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原告无奈之下才来起诉。
由于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法官及时赶赴吉首查封了20台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名下的车辆,然后又进一步展开工作,通过相关人员了解到罗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准备承接当地的一个很有前景的旅游项目,资金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正在想办法解决。在设法联系到罗某后,他表示愿意调解,但他人在长沙,希望可以在长沙协商此案,办案人员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开往长沙的汽车。当法官风尘仆仆地出现在罗某面前时,他被彻底感动了,说自己实在没有想到法官真的会为了他的事情赶到长沙。而此时原告也考虑到与被告曾经良好的合作关系,带着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的希望来到了长沙,当事人坐到了一起,在友好的气氛中畅谈。罗某诉说自己眼前的困境:原来,曾今的大股东刘某撤出公司,导致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而公司又准备承接政府一个不小的旅游项目,正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希望原告方把债务稍微缓一缓。法官亲自到自己的家门口来调解,罗某非常感动,答应在一个月之内偿还欠款,原告同意了这个方案,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也欣然同意为这个方案提供担保,就这样,一个标的两百余万元的大案件在互相互让的和谐气氛中得以调解,几方当事人的手又重新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而此时,距离立案还不到一周。
近年来,郑州高新区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让更多的法官走到群众中去,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增进群众感情,化解了一大批纠纷,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像本案这样贴心的“送上门”的调解,“迎进门”的必然是一片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