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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农田吃官司

  发布时间:2010-05-19 09:40:19


    昨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一起多名被告人合伙在基本农田上挖土抽沙,破坏农田的案件在本院审理完毕,被告人分别以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受到刑法处罚。

    被告人张音、张君、岳岗坛、张璐璐和张西(另案处理)分别系河南省濮阳县和中牟县人。2008年春节后,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上述被告人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镇的基本农田上挖土抽沙。张音负责整个施工现场指挥和业务联系,张君、张岗坛、张璐璐、张西负责抽沙及沙堆打边。经郑州市有关国土资源保护单位确认,被毁坏的基本农田达16.8亩。有关土壤专家实地考察后认为:该处坑内水面距地面3米以上,原有耕地土层遭受严重破坏,很难恢复农作物种植的土壤条件。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音、张君、岳岗坛、张璐璐和张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酌情从轻分别判处被告人张音、张君、岳岗坛、张璐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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