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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法院积极组织案件评查

  发布时间:2010-05-18 10:06:50


    按照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二〇一〇年“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上街区法院积极组织案件评查,逐一进行登记摸底,并成立相应机构,组长由院长担任,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评查办。

    上街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从评查问责办、审监庭、监察室、执行局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评查工作,切实把案件评查工作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结合起来,将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机关批示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评查工作通过听取案情、调阅案卷、询问办案人、走访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形式进行,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原则,作出评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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