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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三项措施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发布时间:2010-05-18 08:43:06


    5月14日下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学习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抓好贯彻落实。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强调,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提醒、帮助学生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升社区单位、居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合力,共同行动,有效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惩治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学生的刑事犯罪活动,从重、从快、从严审判,严惩犯罪分子,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提升校园安全感;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侵害学生权益的民事案件,及时惩处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因权益受到侵害而向法院求助的学生及家长,及时为他们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帮助学生维权;积极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保护困难学生的诉讼权利,确保他们能够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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