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完善我院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加强司法为民的建设,践行“为大局服务,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郑州中院建立了诉讼引导员制度。
郑州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导诉台,聘请在法院有实习经历的法律专业本科生担任诉讼引导员,按照规定着装在正常上班时间,根据当事人的需要负责指引开庭的地点、案件查询、指导诉讼、必要的程序性法律解释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引导员在解答的过程中,仅回答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事宜,不对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协助查询案件时只查询案件所在庭室及承办人,不能泄露其他信息。对于那些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事项,引导员会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处理。如果发现重大突发事件,引导员会及时、主动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在下班之时,引导员会填写值班日志,以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此外,郑州中院在立案大厅放置了饮水机、电话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生活上的便利。
此项制度深的当事人好评,其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而且引导当事人正当、快捷、有序行使诉权,依据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