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执行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中原区法院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力争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平均结案时间等考核指标比往年有大幅度的提高。该院实行“五主动”措施,力争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主动汇报情况。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得到了大力的支持。区委多次就法院执行工作召开常委会议,亲自参与协调多起重点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已执结重点案件10余件,使多年来的积存的重点案件基本执结完毕。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该院对执行案件定期主动向人大报告,对部分重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亲临现场进行监督。对人大、政协交办的关于执行工作的议案、提案,该院都迅速处理,及时反馈,建立了人大政协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是主动加强沟通。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工商、保险等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确保执行工作所有环节的畅通。该院在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时,从未遇到任何阻力。该院还加强与兄弟法院的联系,形成联动互助的长效机制,执行人员多次赴外地执行,都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有力支持,为执行案件争取到了宝贵的时机。
四是主动争取理解。该院打开执行工作成功之门的一把“金钥匙”,就是取得群众、申请人甚至是被执行人的理解与配合。该院每个案件的执行过程全部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向当事人公开,高透明度的“阳光执行”让当事人充分理解执行人员付出的艰苦努力,消除了当事人的误解与抵触情绪。
五是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该院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多形式的法律宣传,为促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案件当事人该院实行定期回访制,通过广泛而有力的监督提高自身执行工作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