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乃世间凡人,也是食人间五谷而生存的,但这个特殊的职业却要求法官要有铁面无私的面孔,有雷打不动的心肠。正是这种法官文化的自我隔离,使人民群众渐渐的疏远了与法官的距离。静坐办公室,安心只读圣贤书,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告不理,过分强调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审查,而不能主动走出屋子去了解纠纷起因的被动司法模式,正在被新的司法文化取向所改变。能动司法要求法官不仅是要研究法律与政策,还要做好情与法的协调与平衡。陈燕萍作为全国法官的先进典型,她做到了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也做到了严格的运用法律裁判案件。
文化是向导,司法文化更是法官们前进的指南针,能动司法的提出就是要求法官做一个人民的法官,不仅要知道辩发析理的技巧,还要学会寻找案件的矛盾起因。从根源上来化解矛盾,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这就需要法官们把握好情与法的平衡点,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中,达到化解矛盾的效果。这还需要法官们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能够在办案过程中,让法律起一个引导作用,具体的、实际的规范人们的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在案件调解中的事实更着重强调的应该是人情,以人情为向导、以法律为指引,恰当的运用调解技巧,这就是情与法的平衡。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掌握熟练的法律知识是胜任法官职业的前提;遵守法律规定、不徇私情、公正司法,这是作为法官职业的道德要求。陈燕萍说:“我给了他面子,谁给我面子?法律是不会给我面子的”,“收礼收贿判错案会葬送我的一生,你们忍心毁了我?”。这些简短的话语,充分体现了其高尚的职业道德。单纯的、生涩的掌握和理解法律同样不能造就一个优秀的法官,法官们还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西方法学谚语称,“呆板的公平其实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些法学名句已被无数个案例证明其正确性,能动司法强调的即是不呆板的公平与善良的心的完美结合。陈燕萍工作在第一线,办理的没有什么大要案,但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案件,却造就了其不平凡的工作经历,因为其找到了情与法的结合点。陈燕萍说 ,“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一个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调解有许多方法,但离不开一个‘情’字。我总是想方设法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我相信,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我们唤起人间真情,所有恩恩怨怨都会烟消云散”。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是对自己办理案件的经验总结,这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陈燕萍法官对情与法的理解与适用。
向陈燕萍同志学习,运用好情与法的关系,走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主动的去化解矛盾,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将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