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上午,几位满脸欢喜的老退休职工为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中队送来锦旗,“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以表达感激之情。
因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几位原告就居住在该土地上,双方因补偿费纠纷诉至本院,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支付原告61万余元,后因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牟法院执行局本着“把执行工作当作父母交办之事来办,把申请人当做兄弟姐妹来接待”的工作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受理案件后当天便传唤了被申请人,组织当事人就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几位老退休职工拿到了自己的补偿款。为了表达心中的感激与谢意,他们特意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