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马永杰正在对双方当事人做执行调解工作
5月6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长达三年的执行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这起由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而未能执行的执行案件终于在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中尘埃落定。
2004年9月,被告王某借原告李某8万元,李某向王某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李某借款8万元及利息51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李某,李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王某与李某是同学关系,而且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因为这件事,两人反目为仇。王某为他人驾驶长途货车,居无定所,很难掌握其准确地址,这就给案件的执行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执行人员一方面调查了解王某的财产状况,主要通过对其家庭财产状况的了解以及在金融机构对其储蓄情况进行查询;另一方面李某通过其他同学关系了解王某的下落,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共执行回55000元后,案件近一年没得到进展。2010年5月6日,李某一早就打电话给执行人员,说有人发现王某在某修理厂修车,执行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领导汇报,组织四名干警驱车赶往修车厂,来回三个小时的路程,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执行人员没有对此案件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了解到两人以前曾是同学关系,了解到案件的执行难度,执行人员马永杰为二人搬来椅子,倒上热水,从二人的同学之情讲到案件的执行,放弃了一中午的休息时间,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最终二人达成17000元结案的一致意见。表示不计前嫌,两人握手言和,并且都对执行法官的敬业工作态度和耐心的工作方法表示了极高的赞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