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惠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结率

  发布时间:2010-05-06 16:12:32


    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惠济法院从4月6日至5月12日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非诉行政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一个月来,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件,其中自动履行8件,采取强制措施履行7件,执结标的金额共计573800元。惠济法院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提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结率。

    (一)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

    (二)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加强联动制约。在活动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通过冻结账户、限制出境、融资、置产、招投标等措施,形成强大合力和威慑力。

    (三)以古荥镇和新城办事处为中心辐射,实行拉网式排查执行。对有履行能力的,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全区56个行政村张贴敦促执行令、悬赏公告,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四)实行“三统一”措施。行政庭工作人员与法警队配合进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统一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状况,房产状况,存款情况,车辆情况,收入情况;统一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统一采取强制措施,尽快使案件得以执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