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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寻得“躲法人” 半夜调警“捂人归” 多方寻人化纠纷 结案化怨靠自身

  发布时间:2010-05-04 17:19:45


    2010年5月3日晚10点整,中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一中队王冬勇接到申请人石某的电话,称常年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李某刚刚回家,希望法院能及时将被执行人控制。接到申请人电话后在短短的两分钟内,警员王冬勇大脑此时飞速运转:按规定法警不能私自组织人员半夜出警,因为有太多的意外让人防不胜防。但是如果不马上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恐难得到有效保护,况且申请人在暗中盯着被执行人。

    紧接着的五分钟内,王冬勇先后向副大队长朱新立、大队长张国强对此事进行简要汇报,并请求队长允许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措施。面对此种情况,大队长果断的对王冬勇说:“马上行动,我现在就请示。”大约十分钟后,紧急调集的五名法警已在法院整装待发。

    约晚10点40,在队长张国强的带领下,有王冬勇、化旭、段攀攀等人火速赶到被执行人李某所在村庄——中牟县大孟镇寺前李村。与申请人石某简要了解情况后,大队长对此次行动做了简要部署,并强调要快、要注意安全。黑暗中,王冬勇等人将正在睡觉的被执行人李某控制。

    4日早上8点,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石某交通肇事纠纷一案,在执行人员细心调解下,被执行人认识到逃避法律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敢于面对,才能将问题解决。经过一上午的协商,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石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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