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外地打工仔在大街上转悠两天没找到工作,结果碰到一女孩边走边玩手机,两人顿生歹意,先后轮流将女孩强奸,并抢走手机拍其裸照威胁不让报警。4月29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之一胡某有期徒刑十八年。
2009年10月11日晚上9点钟左右,被告人胡某伙同陆某(在逃)在荥阳市建安路中段,看到从路边经过的女青年郑某拿着一部手机,便预谋抢劫,二人强行把郑某拉到建安路南边的树林里面,为防止反抗对其进行殴打,因撕扯时将被害人的上衣扣子扯开,被告人胡某便伙同陆某一起将被害人按倒在地,先由陆某放风,被告人胡某趁机将郑某奸淫,后由被告人胡某帮忙捂住郑某的嘴和眼睛,由被告人陆某对郑某实施奸淫,但由于陆某身体原因未能得逞。此后二被告人将郑某随身带的手机抢走,并用该手机拍摄猥亵郑某的裸照,以此威胁不让其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