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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迎“五四”青年节暨优秀青年干警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10-04-30 16:02:21








    4月30日,在“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迎“五四”青年节暨优秀青年干警表彰大会。以表彰全市法院优秀青年干警,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这一特别形式,热烈庆祝两个双节的到来。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高京燕、郑州市公务员局局长申顺建、郑州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胡主持。

    会上,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高京燕和郑州市公务员局局长申顺建同志分别宣读了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法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青年法官”和“青年岗位标兵”的决定。

    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中院党组向受到表彰的“优秀青年法官”和“青年岗位标兵”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青年法官和干警表示节日的问候!他在讲话中指出,“五四”运动以来的历史证明,青年始终是我们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最有生气的力量。我们事业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与青年人的努力奋斗分不开。我们法院也是如此,全市法院的青年干警代表着法院的希望和未来,担负着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是法院干警中不可忽视的群体。对全市法院青年干警,他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一要牢记崇高使命,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楷模;二要把握基本国情,争做司法为民的标兵;三要掌握过硬本领,争做好学上进的榜样;四要保持良好心态,争做身心健康的模范;五要加强道德修养,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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