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执行难”的现状,惠济区人民法院从完善执行制度入手,规范执行行为,从而加强执行工作,日前专门做出规定,在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时,不能为了强制而强制,一定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使周围的群众真正意识到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该院在加大执行力度时所出台的又一个新规定。为把此项规定贯彻好运用好,他们要求全院每一个执行法官,在采取强制执行时,一定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切实使执行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教育过程。为达到这一目的,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带动一片,扩大宣传的教育效果,他们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营造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提倡诚实守信的风尚,使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支持。除此,他们还充分发挥法院公告的法制宣传作用,对案件执行中涉及送达、查封、扣押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需要公告的信息全部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刊登,使辖区广大群众及时普遍地受到法制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