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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挂三档 致人死亡领刑

  发布时间:2010-04-29 15:55:29


    车转弯时竟然挂三档不减速,结果致人死亡,自己担责赔偿并领刑,所幸的是其并未逃逸,及时报警并拨打120,事后积极赔偿获受害人家属谅解,最终获得缓刑。4月29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查明,2009年8月17日16时许,河南省叶县市民马某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沿新郑市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街交叉口左转时,与由南向北步行的房某发生交通肇事,造成房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新郑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转弯时车挂三档、速度不减,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被告人马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20000元,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结合被告人马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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