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问责办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案件评查问责办副主任陈书成主持,中院党组成员李保甫副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市中院问责办主任刘奎,评查办副主任李新红,各业务庭负责人及各基层法院主管案件评查问责工作的院长、评查办和问责办主任,市中院案件评查问责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进行了三项内容:一是传达省法院关于评查问责工作规定,该规定已经实施,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办案法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安排部署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评查问责工作,按照省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安排六项工作,要求各法院要以此作为今年评查问责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开展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抽查活动,宣读了抽查活动方案并进行了案件选号,为即将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做好了准备工作。
李保甫副院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对两级法院如何做好评查问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是推动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办案法官想让自己办的案件得到好的评价,就必须按照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的指引,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对强化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的推动作用,对正确把握审判形势、总结审判经验、增强审判能力、改进审判工作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是评查问责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在法院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中院评查办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均得到省法院的认可,成绩居全省法院前列。但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仍应深思,要边干边研究,边干边总结。今年的工作要点应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拓宽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的范围;二是加强对评查问责工作的调查研究;三是认真办理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四是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积极探索问责的途径方式;五是加强评查问责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六是开展好上级法院安排的具体活动,办理好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评查问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经常性的保障措施。这次抽查活动中院党组非常重视,抽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强调每个评查人员不仅要严格评查时间、保守案件秘密、妥善保管卷宗,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为每一个案件评价打分,既不能不负责任,也不能故意挑刺,一定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通过案件评查,对发现有问题的案件,要按省法院评查问责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因此,要确保案件质量抽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