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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饭菜频现“肥虫” 黑手被斩方悔末日路

  发布时间:2010-04-28 16:07:59


    2008年年初,在我市一特定区域的多个饭店内,前来吃饭的食客频频吃出虫子,面对凶神恶煞般食客,饭店只得赔钱息事宁人。4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帮犯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的13人黑社会团伙,被分别判处 一至十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你们的饭菜里咋会有虫子”!2008年春节前夕的一天,在嵩山路、航海路附近的一个饭店内,出现令人诧异的一幕,桌子上的一碟菜里,赫然躺着一只足有两厘米长的虫子,而其中的一名食客当场呕吐,在盛怒的食客面前,店主一时不知所措,更让店主震惊的是,这一桌的六名食客中的4人,竟又说自己的手机也在此丢失,开口就要饭店赔偿5000元,过程中老板发现那只虫子根本就没有经过烹饪,他终于明白饭店遇上了麻烦,但是,看到眼前这帮凶神恶煞般的食客,自感势单力薄的饭店老板,并不敢理直气壮地和他们理论,这时一个“局外人”乘机“说和”,本着和气生财、破财免灾的心理,最后饭店只得赔偿食客2600元息事宁人。此后,在这一区域内的饭店里,类似的事情竟然接二连三地发生,饭店的老板们心知肚明,这帮人在故意找茬敲诈勒索。

    这帮以陈新建、王刚、陈学富为首的13人团伙,决不仅仅只是敲诈饭店几个小钱而已。2007年以来,他们为获得一定的地位和经济利益,积极网络社会闲散人员 ,逐渐形成了以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他们组织成员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郑州齐礼闫及周边地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代人强索债务、插手经济纠纷、医患纠纷、基层选举,欺压百姓,先后作案20余起,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8年的最后一天,该团伙的13名成员被逮捕。随后13人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一至十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接到判决后,该团伙的7人提起了上诉,然而,他们的希望很快破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相信在高墙内,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反省自己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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