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上午,管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与以往不同,庭审前,管城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用摇号机随机抽选出当天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把摇号机搬到法院的审判庭,这在我省尚属第一次。管城法院院长王耀世说,这是管城法院为确保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的广泛性,追求案件裁判结果最大公正性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更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裁判结果的心理认同,进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使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团成员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管城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团成员抽取办法》,该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团成员选取由人民陪审团成员办公室负责。开庭三日前,人民陪审团成员办公室电脑随机抽取20名左右人民陪审团成员,经过初步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开庭当天,现场以摇号机抽取当天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诉讼参与人如认为人民陪审团成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人民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审理,管城法院走在全省前列。省法院在全省推广人民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审理相关规定出台后,管城法院积极行动,并在最短时间内组成了510人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针对管城回族区少数民族区的特点,陪审团成员库中少数民族成员占30%,实践中,管城法院在案件审判中大胆采用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取得较好效果。管城法院院长王耀世介绍,为使人民陪审团代表性更强,管城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将扩充到4000人,成员覆盖全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