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来自河北省邯郸市的申请执行人何现生专程连夜赶了几百公里路程,把两面绣着“秉公办案、执法如山”、“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李文涛局长手中,表达了一个外地人对该院执行法官李立峰、张花显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敬意。
两年前,黑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马某驾驶的货车在郑州高新区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轮摩托车乘车人何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黑某与马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何某无责任。经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马某的雇主郑州市某公司和黑某分别赔偿何某的父母何现生、陈爱霞135680.75元,且互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主动履行。何现生、陈爱霞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黑某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郑州市某公司公司不复存在。经查询工商档案,查明公司名称已经变更,该院依法变更新公司为被执行人。经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只愿承担判决50%的责任,不愿承担连带责任。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向其讲明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交通事故赔偿的特殊性,从法律上、道义上、情理上,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打消其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想法,另一方面引导被执行人体谅申请人的处境,督促其全额履行判决义务。
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135000元。随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就剩余部分促成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此间,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取得了保险公司的积极协助,为被执行人办理保险理赔116845.5元,并第一时间将理赔款返给了申请人。2010年4月,经承办法官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将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款项15628元主动汇到法院。至此,该案全额得以执结,为申请人执回交通事故赔偿款267473.5元。
据悉,郑州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针对外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和交通事故赔偿、拖欠民工工资等关系民生的案件,本着 “快立、快执、快结”的原则,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依法执结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