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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执行法官上门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0-04-28 09:05:11


    “谢谢啊,真是太感谢了!”随着一声声真挚的话语,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带着疲倦走出执行申请人王老太家中。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在老人家里谈了两个多小时。

    耄耋之年的执行申请人王某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还能自理时,她和老伴相互照料,又有退休工资,也不图子女床前照料。2000年因住处拆迁,老两口搬到了长女家中,因为毕竟有三个子女,赡养费和医疗费如何分担成了难题。无奈之下,老两口本着不偏不向的考虑,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二原告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要求三被告支付赡养费并分担医疗费的请求应予支持,但因二老有千余元的固定收入,便判令三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给老人100元,并分担二老的医疗费用。判决生效后,三子女均履行了义务。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照顾二老的女儿就依照判决每年拿出当年的医疗费票据要求儿子承担相应份额,儿子也按份额出了钱。其间,王某的老伴因病过世。2010年,当女儿又拿出医疗费等票据让儿子承担份额时,儿子却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这些票据缺乏医院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等相印证,并且有的是诊所和药店开具的,还有出租车发票,不能证实就是给老人看病的花费。

    异议提出后,执行局负责异议审查的执行二庭对案件迅速进行了合议,认真查阅了案卷,初步制定了办案思路。他们认为,过去的判决虽然要求王某的子女分担其医疗费,但对新发生的费用,仍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确认数额。考虑到王某年买迈,子女又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办案法官首先找到王某的儿子做工作让他主动承担部分费用。可是,他对往年已经承担的费用还存在疑惑,明确表示这次不再承担。于是,法官们就与老人约好后,驱车十余里来到老人与女儿居住的家中,上门给老人解释法律规定。

    门开了,老人的女儿把法官接到屋内。老人正坐在阳台,看到有人过来,她只是扭过头看了看,神情有些冷漠,满脸的皱纹印证了生活的沧桑。女儿解释说,老人年纪大了,有点哮喘,还耳背。当女儿向老人招手时,老人站起来走到沙发前坐下,仍有些茫然。简要说明来意,法官开始向老人和她的女儿解释异议的内容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在听完解释后,女儿有些急躁,问,为什么过去的医疗费能执行,这次就不行了?看到女儿有情绪,法官不急不躁,从法院分工说到审执程序,从法律规定谈到现实生活,逐渐使老人和女儿明白了法官上门释法的良苦用心,并家长里短地述说起赡养老人的经过。倾诉之后,老人和女儿的心结打开了,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同意通过正常的审理程序来行使权利。此时,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两位法官连口水都没有喝就离开了。老人的女儿送到门口,连声说:“谢谢,谢谢啊!”

    在二七法院的执行工作中,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巡回上门服务已经成为常态,因为他们始终牢记着: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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