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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行政审判尝试人民陪审团审判模式

  发布时间:2010-04-27 14:43:36



    今年是全省法院的“制度创新年”,为彰显司法的人民性,全面落实公开审判、阳光审判原则,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让更多公民零距离地接触司法审判,使行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公正,4月23日和4月2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团的参加下,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启了人民陪审团制度在行政审判领域尝试的序幕。

人民陪审团是推进司法民主、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更加贴近民情、符合民意的重要举措。郑州中院经过筛选,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和专家咨询团中抽取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这些陪审团成员有大学教授、街道办工作人员、媒体工作者、机械工程师、职业律师、工会干部、社区调解员等。人民陪审团组成后,合议庭向人民陪审团成员通报了案情,拟定了开庭时间和地点。4月27日一上班,9名陪审团成员齐聚该院第十八审判庭,郑州各媒体的新闻记者也到庭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举证、质证、辩论意见,认真记录涉及案情的相关重要信息。原、被告双方也对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非常重视,陈述事实、发表意见条理清晰,语言简明易懂,整个庭审活动严谨而有序。

    休庭后,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发言。针对本案案情,每个人都积极、客观地阐明自己的意见及处理建议,陪审团团长总结了每位成员的观点,形成一份书面处理建议书,提交给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和建议,合议庭在评议时将作为本案处理的重要参考。

    人民陪审团成员普遍认为,通过陪审团参加庭审,能够提升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促进司法和谐。

通过人民陪审团参加行政案件的审理,提高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更加直接地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对充分体现司法人民性,更加广泛地倾听民意,使司法进一步走向民主、贴近群众的改革创新,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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