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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唱响“四重曲”力促案结事了成效好

  发布时间:2010-04-26 15:57:15


    今年以来,登封市法院始终以实现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服务的第一要务,不断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唱响调解、和解、释疑、监管“四重曲”,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服务力促案结事了,取得明显的效果,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以调解化矛盾。该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首选调解”的原则,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息诉息访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着力强化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的全程调解理念,进一步发挥多元调解的优势,尽最大努力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上诉、申诉、上访,有效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 。

    以和解止纷争。该院在执行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秉承和谐执行思想,实现定纷止争。积极倡导人性化的执行理念,真诚对待当事人,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父母交待的事情去办,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人格,不厌其烦的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以释疑解疑惑。该院以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为释疑主体,在判后耐心细致解答当事人疑问,一一释明裁判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条文,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强化裁判文书的针对性说理,从而进一步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以监管促质量。该院通过加强审判过程控制,从审前、审中、审后各环节加强监管,构建案件质量全方位监控体系。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限跟踪、临界警示、催办督办等制度,把关案件质量,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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