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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三人不养七旬老人 法院调解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0-04-26 15:40:14


    4月26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哥哥与弟弟因家务事有矛盾纠纷,连锁导致对赡养父母发生纠纷的赡养案件,经过法官努力调解,二位老人的三个儿子就老人的今后生活起居和看病就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二位老人对三个儿子意见同意接受。

    原告李某和高某现年近七旬,二位老人有三个儿子,都先后组成了小家庭。此前,三个儿子因分家析产、耕种二位老人的责任田等问题曾经发生过矛盾纠纷,随着时间推移,矛盾越来越大,曾打过架,导致原告年迈后对原告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此事经村委干部多次调解没有成功。二位老人无奈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办案法官在发应诉手续时耐心询问二位老人和他们的三个儿子,了解到三个儿子都认为赡养父母应该,过去也尽了赡养义务,现在主要是弟兄之间有矛盾,且二位老人不愿分开生活,导致就父母的赡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法官耐心对三个被告讲解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宣传法律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让他们多从老人觉度考虑解决赡养问题,最终三个被告在法官主持下就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征求老人的意愿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二位老人今后生活和就医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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