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自组建七年来,以高标准,严要求取得了不非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七年来获得省市和国家级各种奖励100余项,多种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推广和表彰。其中该院推行的“三加二”法院管理模式和“一六”工作新机制,以及“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前来取经。特别是他们成功推行的 “综合执行法”和“缓刑预告制度”等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等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最近该院院长郑水泉还被邀做客中国法院网介绍了该院的做法和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之所以郑州高新区法院工作做得出色,除其他方面做得完好外,还有一条就是该院非常注重落实省市院关于每年度的工作绩效考核规定。为完成每年工作预定任务,每年省市法院都要针对各地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下达当年度的《工作绩效考核规定》。郑州高新区法院在收到《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后,为表示重视,及时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首先召开大会向全院干警动员,传达《工作绩效考核规定》的具体内容,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提高重视意识。
二是动员后,随时将《工作绩效考核规定》交办研究落实。即及时交由本院研究室负责研究、修改,并报院党组通过后,向上级院反馈。
三是根据上级的《工作绩效考核规定》要求,制定本院具体的《工作绩效考核规定》。针对本院各庭室的具体业务,以数字和百分比的形式作出要求,定出工作奖惩办法,好的、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奖励,相反,完不成的,出问题的以规处罚。
正是该院采取得力措施,从实落实上级《工作绩效考核规定》要求,并注重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所以,才取得一个个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