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荥阳法院针对目前案件执行中当事人信访案件剧增的现状,实施多种方法,强化执行和解力度,运用多元化参与执行协调,以“和解”为突破口加大执行力度。截止今年4月20日,执行局共执结案件303件,执行和解率达61%,执结案件无一信访。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般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用多和解少强制的做法,能“和解”的不强制,促使当事人双方消除积怨,对极少数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强制执行前明法析理,向其说明生效裁判文书必须执行。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判文书有错误的,向其告知可依法提起再审。同时,讲究执行方法,切忌简单粗暴执法,采用“亲和”执行方法,居中调好,不偏不倚,理性执行每一起案件。始终坚持“人性化”执行,对老弱病残和无力支付能力的当事人,不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这一类案件,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寻找案件“和解”突破口,以“和解”方式执结。对所执结的案件,坚持回访制度,定期上门或电话联系,掌握其思想动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杜绝出现新的信访案件。对一些涉及敏感性案件,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与沟通,主动邀请案件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名望的人士参与工作,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或者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消除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