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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五项措施力促公正廉洁执法

  发布时间:2010-04-21 09:54:20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政法各部门工作的重点,三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基石。今年以来,登封市法院紧紧围绕“以廉洁促公正、以务实求效率”的工作目标,采取五项措施,早敲廉政“警示钟”,打好廉政建设基础。

    一是早预防。该院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最高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黄松有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材料》,促使全院干警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更加明确 “是”与“非”的界限,“廉”与“贪”的结果,提高干警自警、自省、自重、自励的意识,从而增强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二是勤督查。该院纪检监察室针对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个案的办理情况、党组决议和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落实情况、参加本院集体活动以及庭审作风、廉洁自律、环境卫生、出勤等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视情节报院党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是重教育。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这一反面典型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省高院通报的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的学习,及对本院干警纪律作风方面个别不良现象的通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及个人在思想意识、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强化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强防范。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为重点,要求全院干警严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其他关于廉政勤政的规章制度,做到遵守制度无例外、执行制度不打折、维护制度都有责,决不迈过廉政“红线”一点,决不越过廉政“雷池”一步,决不穿过廉政“防火墙”一寸,切实守好公正廉洁执法的底线,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是把好关。院党组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特别是庭室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担负起责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自律,加强修养,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干警当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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