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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发布时间:2010-04-21 09:20:20


    郑州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综合化解执行难,收到了明显成效。200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83件,执结771件,执结率98.4%。因执行工作突出,200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执行保障。司法公正,关键在人。为此,该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齐配强执行力量。执行干警由3人充实到15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超过98%,平均年龄只有31岁。审判员由1人增加到目前的10人。组建了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和综合科,完善了执行机构,明确了执行分工。建立执行工作激励机制,对执行干警逐月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形成了以制度用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主动接受党的领导。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及群体稳定的案件,主动向领导机关汇报,由党委牵头,协调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协助法院执行。

    三是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该院注重执行方式方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综合执行法。综合执行法包括教育法、预备执行法、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法、限制处理财产法(包括限制某些消费)、曝光法、举报奖励法、放水养鱼法、艺术执行法、强制执行法、领导重视和借助外力法等十种方法。

    四是关注民生案件,推行执行公开。加大对拖欠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关系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推行阳光执行、公开执行,将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果等情况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尽可能地组织申请人参与案件执行全过程,引导其全面了解、监督执行。

    五是注重执行宣传,营造执行氛围。该院非常重视执行宣传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在采取了强制措施时,都要求进行现场照相与摄像,并邀请媒体记者进行跟踪报道。还指定专人担任通讯员,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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