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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能动司法的活力之源

  发布时间:2010-04-15 17:49:14


    4月13日上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郑水泉做客中国法院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节目中,郑院长对该院推行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如 “三加二”法院管理模式和“一六”工作新机制,“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综合执行法”、缓刑预告制度等。这些彰显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领导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4月13日中国法院网)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只有7年的院龄,全院干警的平均年龄只有30岁,新建的办公大楼位于中原崛起的桥头堡——郑东新区。这确实是个“年轻”的法院,富有“活力”。而让它真正散发“活力”气息的是其推行的一系列创新制度和背后闪烁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法院发展的不竭源泉。早在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时,王胜俊院长就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与时俱进,今年两会王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指出要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创新是能动司法的活力之源,也是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能动司法需要法院主动创新,在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今天,审判形势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法院因循守旧、僵化教条,将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成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这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三驾马车,创新无疑是最有力的引擎。创新审判方法,可以加大化解社会矛盾的力度;创新管理方法,能够造就人民信服的司法队伍;创新廉政制度,将带来法正风清的好环境。

    当然,创新之路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是真心地为民司法,能动司法,以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出发点,那么这种创新一定会被人民认可,法院的公信力也会逐步提升。我们欣喜地看到,2010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全面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并以此做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可以想象,一定会涌现出更多充满活力的创新型法院,我们充满期待。

    “问渠那的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步步创新的棋子,走活司法为民的大棋盘。也唯有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迈开大步,实现真正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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