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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借款未还 法官不辞劳苦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0-04-14 10:47:25


    刚上班,在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行动不便的郭某向法官双手致谢道:“法官,我代表我们全家向你表示我们的感谢,拿到这65000元钱,我的借款终于可以还清了,以后再也不会天天有人到我家要债了。”

    1997年8月4日,某校办企业为了交纳拖欠该校的承包金,向郭某借款。当时郭某向亲戚朋友借的购买单位集资房的钱正好还得过一段再用,因为借方承诺用款一个月就还钱,还有利息,所以郭某就把钱借出去。谁知事不如人愿,在多次索债未果的情况下,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郭某随后就向该企业的法人要债,但是仍然没有结果,为此集资房也买不了。因为郭某的这笔钱多半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因为要买房,所以别人都愿意帮忙,现在他们得知郭某把钱借出去所以都很生气,经常有朋友过来索债,有的甚至为此闹翻脸,但是这么多借款她实在无力偿还。

    无奈之下,郭某将该学校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判决又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待中院判决生效后,郭某向中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到学校找被执行人的负责人协调此事,但是他们态度强硬,坚决拒绝还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因为骑电动车不小心摔伤至腿部骨折,法官在得知其行动不便后,随时用电话告知他案件的执行进程。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被法官执着爱民的精神所感动,终于同意将全部执行案件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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