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消息让我思索一个问题,法治的社会究竟还需不需要诚信。一则是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法院不预收执行费,案件只要涉及农民工工资就应列入活动范围。一则是发生在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身上的感人故事,哥哥孙水林为了抢在大雪封路前为农民工发工资,遭遇车祸举家五口遇难,弟弟孙东林接过哥哥手中的“接力棒”,一分不差地将所欠农民工工资一次发齐,俩兄弟心中始终坚守着“新年不欠旧年薪,今生不欠来生债”原则,在他们身上折射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孙家兄弟在短时间内感动了全中国。
这几年,我们经常耳闻目睹到各类农民工讨薪事件,有抬老板“坐驾”的,有跳楼的,有的甚至为讨要自己的血汗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正常的事情透露出在我们的身边还存在着不正之风,良心、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缺失。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是人类文明的公共财富和普遍价值取向。所以,几千年来,“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言必信、行必果”等佳话会一直流传下来。一个缺少诚信友爱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诚信比天大,责任比金贵,在法治的社会,更需要呼唤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