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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化纠纷 17户村民当场撤回上诉

郑州中院民二庭巡回审判妥善解决十七起百名村民多次上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0-04-13 16:17:23





    近日,郑州中院民二庭流动巡回合议庭在李传炜副庭长的带领下赴登封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上诉人付某等17户村民与被上诉人刘某等侵权纠纷案。经合议庭耐心说服教育,17户村民当庭撤回上诉,十七起曾涉及百名村民多次上访的不稳定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上诉人付某等17人是登封山区王堂村的村民,世代在苏山、张山脚下休养生息。2000年6月,村委会将两山发包给杨某,杨某开山修路采石。付某等17户村民认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村委会与杨某的承包协议无效,并责令停止侵权。村委会及杨某均认为,付某等17户提供的林权证存根不能证明对两山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村民的请求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为,由于付某等17户未提供林权证正本,且其提供的林权证存根四至不明确,无法确定争议林地的准确坐落,故双方的纠纷应先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依法驳回17户的起诉。村民不服,不断上访,多次围堵一审法院,并且上诉至郑州中院。

郑州中院民二庭接到该案件后,深知此案的处理难度。了解到这些案件涉及到该村17户共计100余口村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合议庭决定,通过实地调查、巡回审判的方式,实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王堂村地处山区,路面崎岖。4月8日下午,由李传炜副庭长带队,合议庭成员一行经过艰苦的行程,来到争议的山林进行实地调查。审判长王凤梅在询问该林地的四至范围、使用情况的同时,不断安抚村民激动的情绪,向村民讲法律、讲情理,直至晚上7点。合议庭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以及真诚、质朴的语言赢得了村民的尊敬和信任,同时为双方的和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天上午,该案的二审审理在登封大金店法庭进行,上百名村民列席旁听。当事人情绪激动,合议庭顶着巨大的压力,耐心细致的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并抓住时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3个小时不懈的努力,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同意在承包期满后让出张山,返还给村民,村民在苏山的责任田及其以外3米不属杨某承包范围,村民可在山上正常通行。三方当庭签订了和解协议。17户村民自愿撤回上诉。

    当地村民对二审法院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巡回审判、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充满了信任和感激之情。此案的和解为当地上百名村民解决了基本的生活问题,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当地的稳定、和谐,赢得了百姓的由衷赞誉。中院民二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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