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房的工地上掉下一个车轱辘,被砸中头部的陈先生经过治疗虽然没有了性命之忧却高位截瘫。面对高达92万的巨额赔偿,陈先生及家人始终没有能够和房主、包工头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一纸诉状起诉到了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昨日,柳林法庭一审宣判,判决两被告支付陈先生各项费用共计86万余元。
天降横祸 车轱辘砸中头部
陈先生只是一个租住在陈砦村卖菜的小贩,和妻子及两个未成年的子女住在一起。去年三月的一天,陈先生路过村里一个盖房的工地时,一个车轱辘突然从上面掉下来砸到了头上。经过100多天的住院治疗,虽然没有了性命之忧,但是胸椎骨折、颅脑损伤使他高位截瘫。后经司法鉴定,陈先生构成一处二级伤残和两处十级伤残。
“他家的条件很艰苦,出租的房子也十分简陋,整个屋子里面除了一台旧电视和一个电饭锅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东西了。”承办这个案件的柳林法庭法官刘文涛这样描述陈先生的情况。
法官调解 遭遇突发状况
接到这个“车轱辘”案件后,承办法官刘文涛考虑到陈先生多日治疗花费太多而且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需要花费,“我就先想到调解,让他们早点拿到赔偿,也好缓解一下家里的经济窘况。”
放弃了周末的休息,调解从上周六的上午9点开始,陈先生的委托代理人随时通过电话与瘫痪在床的陈先生进行沟通。在刘法官近三个小时的努力调解后,三方初步达成了一个意向:包工头已经向陈先生支付过大约9万元的医疗费用,再由下午房主向陈先生支付十几万元之后,剩余的赔偿费用由包工头分期向陈先生支付。
“其实这个调解意向和今天下午做的判决结果差不多,很可惜的是下午再调解的时候陈先生就推翻了上午的意见,到下午近六点钟的时候都没有再次达成一致意见。”提及这次调解的失败,刘法官还是感到很惋惜,“周六下午房主把钱都带来了,要是陈先生当时同意的话立刻就能够拿到钱。”
不顾简陋 庭审、宣判用心良苦
调解遭遇突发状况后,刘法官当即通知各方当事人三日后开庭审理。
考虑到陈先生瘫痪在床,庭审便在陈先生简陋的出租屋里进行,因为房间面积太小,刘法官和其他的诉讼参与人只好站着开庭,而书记员也只能趴在陈先生子女写作业的小桌上奋笔疾书。“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立即进行了初步评议,经过多个晚上加班,起初判决书、核对赔偿项目及数额、推敲文书措辞,总算是尽快宣判了。”刘法官这样说,“能够让陈先生早日拿到赔偿款,对我们这些做法官的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了。”
长达6000多字的判决书中判决包工头和房主分别承担80%和20%的赔偿责任,共计8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