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荥阳法院立案庭及时、高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使一起纠纷四天内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争议的款项567000元全部付清。
申请人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失误将本应理赔给被申请人的63000元按630000元汇给了被申请人王某,工作人员次日即发现了此事,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同时王某表示其已将其中的20万元从帐户内提出,申请人在无奈中带着焦急的心情求助于法院,要求尽快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荥阳法院审查后,一个小时内打印了保全所需的裁定,办妥了有关查询、冻结的手续。当天即冒雨赶到信用社冻结了567000元。
三天后,王某主动和申请人联系,此事以双方协商解决结案。
4月8日,申请人向法院送锦旗,感谢法院高效率的工作,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避免了当事人双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