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春寒料峭,郑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第二次座谈会在嵩山脚下召开。出席座谈会的有郑州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银生、副庭长、审判长、审判员,郑州市法制办公室的王新副主任、李胜利处长、郑州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汤源、法制处薛枫处长,登封市规划局曹宏伟局长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会议首先由中院王银生庭长介绍了郑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指出今年社会稳定与民生问题依然是国家的大局,为响应省高级法院制度创新年的要求,今年两级法院将围绕加大对诉权保护力度、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加强巡回审判、开展圆桌审判等措施上推进工作,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涉诉行政争议委员会这个平台,切实落实协调委员会八项工作机制,多方位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王庭长还特别强调了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的积极意义。市法制办王新副主任对规划局涉诉、应诉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规划局要重视因采光权而引发的规划方面的争议,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实体与程序并重,特别要强化程序意识,提高执法程序的严谨性;同时要避免行政不作为,不作为的要追责,对于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今年要切实落实。接着,规划局提出因职能调整面临的执法体制问题、工程监管等问题。各方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对规划局因职能调整而面临的问题给与理解,并解答了规划局在处理违法建筑方面面临的难题。大家一致认为,规划局涉诉案件少,整体执法水平较高。结合具体案例,有关审判法官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群体性纠纷提出了法律建议。
通过这次会议,大家交流了最新信息,沟通了工作机制,以后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会议在紧张而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各方对协调解决行政争议达成高度共识,一致认为,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对促进官民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次座谈会对我市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工作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