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社会诚信较低,司法资源的不足等致使执行难成了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中原区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被执行人总认为,能逃则逃,就一了百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不仅原来的义务,而且还要加上迟延利息,使应负债务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从根本上消除拒不履行的不良现象。
正确引导人们认识诉讼的风险。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及法律环境的不尽人意决定了诉讼也存在风险的,诉讼阶段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执行阶段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诉讼赢了,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等原因使案件不一定就能执行。
完善规范联约机制。执行工作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公、检、法乃至全社会的共同配合才能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中原区法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的联约机制,形成执行合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
充分利用征信制度。利用征信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制约和惩罚恶意逃债的当事人,增加拒不执行的成本,使其无处藏身,从而增加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该院就对其在信用方面做出记录并通知相应单位和部门,使其在信贷、出国等方面都受到制约,从根本上改变执行难的局面。
加大对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惩罚力度,形成威慑机制。该院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对转移与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抗拒执行当事人,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加大对该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约执行难的客观因素的存在的长期性,决定了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中原区院既充分认识破解执行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又知难而上,积极破解执行难作,为辖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