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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坚持“四个结合”推动 巡回审判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0-04-06 10:33:59


    中原区法院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做到“四个结合”,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将巡回审判与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当地、易深入当地群众的优势,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尽量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实行巡回就地审理,以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有力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

    二是将巡回审判与基层民调工作相结合。对于经过基层民调组织调解未果的案件,该院积极邀请基层民调人员就地观摩案件审理,全力帮助基层民调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调处纠纷的能力,切实调动其做好民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将巡回审判与人大代表监督相结合。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全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同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整改,进一步推动巡回审判工作的不断完善。

    四是将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活动相结合。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校园”、“法律服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提前与有关单位、社区(村)沟通联系,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全面提升审判水平,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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