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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夸口监狱“捞人” 诈骗二十万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0-04-01 17:00:07


    当听说省会某电视台一个栏目主任可以把自己因涉嫌诈骗深陷囹圄的朋友捞出来时,何占甫(化名)欣喜若狂,毫不犹豫地拿出了26万元,根本没想到这个神通广大的大牌“记者”原本也是一个骗子。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连海超(化名)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07年年初,何占甫的朋友马占涛(化名)因涉嫌诈骗被抓,他以及朋友的家人心急如焚,决心花大价钱捞出朋友,4月11日,他认识了自称是省会某电视台栏目主任的连海超,当连海超听说了他朋友的事情后,当即表示自己在政法界朋友颇多,并和北京的某些领导有着密切的关系,夸口会轻易而举把何占甫的朋友从监狱里捞出来,何占甫当即给了连海超一万元的活动经费。4月15日,连海超以给北京领导送钱为由,向何占甫索要人民币5万元,17日,连海超又以放人为由向何占甫要钱。见事情办得这样迅速,何占甫及其朋友的家人可谓大喜过望,并于4月19日将20万元交与连海超,连海超出具一张借条,然而,让何占甫及其朋友的家人意想不到的是,自此却再也没有了下文,尽管多次催问连海超却一直推说正在办理之中,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连海超竟然失去的联系,而当他们到电视台寻找连海超时,得到的答复是电视台根本没有这个人,最终明白上当受骗的他们只得报警。

    冒充记者上瘾的连海超于2008年北京奥运前夕,以郑州市一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声称要在奥运期间封停企业,由此敲诈勒索企业1万元,2008年7月28日,连海超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几个月后,此案在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同时查明连海超为马占涛案支付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费6万元,不久,连海超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骗子总是有着极好的口才和诸多雷人的理由,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连海超辩称自己根本就构不成诈骗罪。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连海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法院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了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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