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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四个要求 不断提高陪审员素质

  发布时间:2010-04-01 09:04:25


    一、细心听取陈述 理清案件事实。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包括起诉事实、答辩理由、举证、质证、提问等等,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使自己对案件的事实有清楚的了解。庭审中要一边听一边做好庭审记录,休庭后要对案件进行分析,作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理由,为合议案件时做好准备。

    二、认真学习法律条文,依法提出建议。案件的判决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这就是要求每一个人民陪审员必须熟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条文,在合议案件的时候才可以适用法律依据来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否则便是一名坐在审判席上的“旁听者”。因此在平时多学习常用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尽量熟记于心中,对其他法律亦都要进行了解,在接到开庭通知的时候,问清楚案由,必要时查阅案卷,开庭前先掌握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合议案件的时候才能心中有数。  

    三、提高分析能力,勇于发表见解。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对案件的分析能力。有的案件错综复杂,只有在查清事实后,才能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断案。每起案件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从中锻炼,还可以向主审法官学到了很多知识,使自己的审案水平一步一步提高。  

    四、了解社情民意 发挥调解优势。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更利于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且对当地的人情关系比较清楚,对案件的背景能够更好的把握。因此,要充分利用优势,发动有力案件调解有关人士介入调解过程,顺情入理说合,辩法析理的解释,一定对案件调解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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