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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四项措施巧执金融案件

  发布时间:2010-04-01 08:53:41


    近年来,金融执行案件呈现出数量多、涉案标的数额大、被执行人查找困难,郑州高新区法院认真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总结经验、调整思路,采取四项措施,有效执行此类案件。

    一是汇集类同案件,整合执行资源。在金融执行案件中做到五集中,即集中案件专人办理、集中送达执行通知和传票、集中查询执行线索、集中时间和人员在各地调查划款、集中优势力量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工作的集中量化处理,有效减少了执行成本的投入,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二是要求银行积极配合支持。执行庭与银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联系,指导其调查执行线索,并归类整理、逐一排查,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在参与执行工作过程中,银行能够及时了解案情,并就还贷情况与被执行人进行交流,也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化解纠纷创造了条件。

    三是协同相关机构,穷尽执行线索。协同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状况、型号、牌号、实际所有人和抵押状况等逐一调查,通过工商部门查证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尽最大可能查找执行线索,同时保证相关法律手续的完备与司法程序的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发挥媒体作用加大执行力度。针对金融执行案件贷款标的流动性强、贷款主体较为分散、人员特点差异较大等特点,采取通过媒体发布悬赏公告、拒执人名单等措施,制造舆论压力,构建执行威慑机制,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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