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结果的直接体现,其质量的高低攸关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为了促进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原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高全院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落实好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规定,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依法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和公布渠道,以此推动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二是完善裁判文书“两校一核三签发”制度。在签发裁判文书时,先由具体承办人拟稿,进行初次校对,之后再交由其他审判员进行再次校对。经过两次校对没有发现错误后交由相应审判长进行审核。经过前两步审查之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由副庭长、庭长或院长在裁判文书经再次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以此充分发挥院庭长的指导监督作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三是注重法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切实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教育。对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晋职培训;认真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专项培训;积极开展法官讲堂、法官论坛、法官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引导法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准确理解法律精神,确保法律正确适用。
四是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坚持以规范促公正,向规范要质量,建立健全裁判文书评查机制。按照评查办法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评查情况通报、评查结果与个人业绩考评挂钩等制度,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初步建立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长效机制。